受害者权利法案(马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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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权利法案

Marsy的法律显着扩大加利福尼亚州受害者的权利。在Marsy的法律下,加州宪法第I条第28条,第28条现在为受害者提供以下列举权利:

  1. 在刑事或少年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对待,尊重自己的隐私和尊严,不受恐吓、骚扰和虐待。
  2. 合理地保护被告人和代表被告人的人。
  3. 拥有受害者的安全和受害者的家庭,考虑确定被告的保释金额和释放条件。
  4. 防止机密信息的披露或记录被告,被告的律师,或任何其他的人代表被告,可以用来定位或骚扰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人或披露保密通信在医学或心理咨询治疗的过程中,或者是法律赋予的特权或机密。
  5. 拒绝被告人,被告的律师或代表被告代表的任何其他人的面试,沉积或发现请求,并为受害者同意的任何此类采访设定合理的条件。
  6. 合理通知并与检察机构合理地授予要求,关于在检察官知道的情况下逮捕被告、提出的指控、是否引渡被告的决定,以及要求在案件的任何审前性处置之前通知并通知并通知。
  7. 合理通知所有公共诉讼,包括违规程序,要求,被告和检察官有权出席所有假释或其他定罪后释放程序,并有权出席所有此类程序。
  8. 能听到,要求在任何涉及逮捕后释放决定、认罪、判刑、定罪后释放决定或受害者权利有争议的任何程序中,包括任何违法行为程序。
  9. 快速审判和案件的及时和最终结束以及任何相关的判断后诉讼。
  10. 向缓刑部门提供资料,官员在判决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庭的影响以及被告的判决前的任何判决建议的情况下进行了判决调查。
  11. 接受,要求,预先判处报告可供被告可供被告,除了由法律保密的部分。
  12. 被告知,要求,被告的定罪、判刑、监禁地点和时间或其他处置,被告的预定释放日期,以及释放或逃跑。
  13. 恢复原状。
    1.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明确意图是,所有因犯罪活动而遭受损失的人都应有权要求被判犯有造成其损失的罪行的人赔偿损失。
    2. 凡使犯罪受害者遭受损失的案件,无论判决或处置如何,都应责令已定罪的作恶者赔偿。
    3. 从任何订购恢复原状的任何人收集的所有货币付款,款项和财产都应首先申请向受害者支付订购的金额。
  14. 当不再需要作为证据时,立即归还财产。
  15. 要了解所有假释程序,参加假释程序,向假释权提供信息,以便在罪犯假释,并收到通知,要求,假释或其他释放罪犯。
  16. 为了让受害者,受害者的家庭以及在任何假释或其他假释或其他判断后释放决定中考虑的一般公众的安全。
  17. 告知第(1)至(16)款所列权利。